根据《兴国特别会议纪要》,为提高同盟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积极促进同盟文化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民生。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590号令),关于兴安文化中心项目研究与推广的团管办[2012] 14号国务院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有关问题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 68号)等。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征收汉山西街南侧房屋及附属物。
一、征收范围
汉山西街以南地区涉及的房屋及附属物;科尔沁路西侧;盖根街以北;城南路以东。
二、征用的主题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
三、执行单元
乌兰浩特市房屋征收局。
四、收集期
2013年7月5日至2014年1月15日。
五、其他事项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建造新的,扩展的或重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并且不得改变房屋用途,更改户口等,以增加补偿费,而不是实施房屋租赁,抵押,转让,销售和赠予等。
(二)补偿安置方法和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补偿安置计划执行。(请参阅附件)
(三)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与征收执行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搬迁房屋,完成搬迁。
(四)如果被征收人在规定的合同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不明确,市政府将按照征收补偿标准确定赔偿决定。和安置计划,并在指定的期限内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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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果被征收人对本“决定”有异议市政府南侧的房子,可以在该“决定”发布之日起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三个月之内,被征收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拒绝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应当向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依法执行。
附件:兴安文化中心项目(寒山西街南侧)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013年8月10日
附件
兴安文化中心项目(汉山西街南侧)的房屋征收
工作补偿和安置计划
兴安文化中心项目是提高民族联盟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一项重点民生项目。按照《兴安盟兴安文化中心项目研究与推广管理办公室特别会议纪要》([2012] 14号)的要求,市政府予以征收在计划的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的数量。为保证房屋征收的顺利进行,有效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 590)《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实施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若干问题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 68号) 《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购置》(房屋建设[2011] 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征收范围
汉山西街以南,科尔沁路以西,葛根街以北,城南路以东的区域涉及的房屋和附属物。
二、收集的家庭数量和规模
被征用地区有70户家庭,建筑面积7865平方米。
三、收集组织形式,实施时间和步骤
根据《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文化中心项目房屋征收实施计划》的通知》(乌办发〔2013〕57号)。
四、签名期
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五、征收和补偿方法与原则
被征用住宅的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交换;原则上,征收非住宅房屋要进行货币补偿,不得交换产权。但是,根据被征收人的意愿,如果他们同意搬迁到其他地方,也可以交换财产权;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建筑物为多层(7层以下)的,应当遵循“一一征用”的原则;选择搬迁对于高级人员,请遵循“请购一并返还1.05”的原则。
六、补偿安置方法
([一)住宅房屋补偿,安置和奖励
1.房屋征收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装饰和附属物补偿+安置补偿+临时安置补偿(选择没有临时安置补偿的货币补偿)。
2.补偿基准价格是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该地区建筑物的平均售价,即每平方米3200元。
3.如果选择了货币补偿,则在征用补偿协议签署并审查后,市政房屋征收部门应在被征收人迁居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征用补偿和奖励资金。交付房子。
4.搬迁补偿费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补助10元。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搬迁费计算一次;选择产权交易所的,搬迁费应当计算两次。每次搬迁费不少于600元,不足600元的,以600元为标准。
5.如果选择了产权交易所,征收部门应支付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应为临时过渡自行安置。对于多层安置房,如果过渡期在12个月内,则临时安置费将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法定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8元;如果过渡期超过12个月,将计算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临时安置费按每月每平方米16元计算。对于高层安置,如果过渡期在24个月内,则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的临时安置费为每月每平方米8元。如果超过24个月,将每月每月计算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临时安置费按每平方米16元计算;过渡期从实际搬迁和交付之日起至财产交换所通知的交付之日(少于半个月的计算为半个月,超过半个月的计算为一个月)。
6.合理增加和扁平化优惠政策。对于在房屋所有权证中标记为住宅的被征收房屋,在房屋的实际设计面积内,可以合理增加被拆迁房屋的面积5平方米。选择合理增加高层建筑的标准为每平方米1500元。征费人支付建设和安装费,并享有所有财产权。对于被征用面积超过5平方米的部分,应按照本计划中宣布的底价付款。
7.被征收房屋(包括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附属设施的补偿标准应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当前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和确定。
8.如果选择了房屋产权交易所进行安置,则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和解,并解决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产权交换价值之间的差额。
9.如果在征用公告的合同期内签订了合同,并且房屋已按时移交,则将实施一次性奖励政策。具体标准如下:
(1)如果协议在2013年9月1日至9月9日之间签署,则每户将获得2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2)于2013年9月10日至9月19日签署了一项协议,每户将一次获得1. 5万元的奖励;
(3)如果协议是在2013年9月20日至9月30日之间签订的,则每户将获得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法律程序确定每个“住所”的标准,并最终由房屋征收工作组与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确认。
1 0.如果被征收人选择交换产权,则被征收人应按照法定建筑面积标记标准支付建筑结构价格差额。具体标准如下:
如果搬迁安置楼为高层(七层以上),被征收人选择顶层和一层作为搬迁安置房(一、商业房屋的二层除外)yb体育下载 ,搬迁部分将不会根据原被征用房屋的面积进行搬迁。应当支付建筑结构的价差;如果选择两层以上的房屋作为安置房,砖混结构的房屋按照原被征收房屋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价格支付建筑结构差价;砖木结构房屋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支付。原来的被征收房屋面积为每平方米20元,用于弥补建筑结构的差价;对于其他结构房屋,按建筑结构差价计算,原被征用房屋面积为每平方米30元。
1 1.如果征收人向被征收人提供的安置房的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同(以产权测绘面积为准)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的规定。
1 2.如果被征收家庭的住所为两层结构,则该征收区域的补偿和安置标准与单层结构相同。
([二)非住宅房屋补偿和奖励
1.对于征收非住宅房屋,可以实施货币补偿,也可以交换财产权。
2.房屋征收补偿=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装修和附属物补偿+搬迁补偿+停产停业补偿。
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由被评估机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位置,用途,房屋结构,高度,新颖程度和建筑面积,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3.非住宅房屋的补偿基准价格是根据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房地产市场确定的该地区非住宅房屋的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9700元确定的价格。
4.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费补偿标准应根据双方协商的事实予以补偿。特殊情况下的种植者,育种者和非居民经营者的搬迁补偿应当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申购人应当根据事实予以补偿。对于选择在其他地方重新安置和经营的人,征收者应协助协调经营地点。
5.要确定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先决条件是被征收人的经营活动是合法的,并且实际的生产和经营正在进行中,并且程序已完成。
6.主要和次要道路的产权交换方法以及标记为非住宅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如下:
(1)被标记为非住宅用途的工业(工厂),仓库(仓库)和办公楼的被征收房屋将以现金补偿,并且将不进行产权交换。
(2)如果将非集中供热建筑搬迁到单层非住宅建筑,则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支付建筑结构的差价。到多层非住宅建筑的价格为每平方米60元,这是按标准支付的建筑结构差价。
(3)拆迁有砖混或砖木尖顶结构的房屋为单层非住宅房屋,应按每平方米280元的标准支付建筑结构差价;用于搬迁和安置。对于多层非住宅房屋,按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支付建筑结构差价。
<[p>(4)被拆迁的砖木结构平房到单层非住宅房屋,应当按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支付建筑结构差额;层非住宅房屋,按每平方米支付,建筑结构标准支付240元。
(5)被征收房屋及其他结构的房屋搬迁并安置为单层非住宅房屋的,应当按每平方米340元的标准支付建筑价格差额;安置到多层非住宅房屋的,价格为每平方米240元,按标准支付建筑结构差价。
7.与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不相邻且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被标记为非住宅用途的被征收房屋将搬迁并重新安置到非住宅建筑物中,并将根据以下规定进行重新安置原来被征收房屋面积的80%。建筑结构的价格差与非住宅建筑的价格差相同。
8.对于与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相邻的被征用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书标记为住宅,并且实际连续生产和经营超过24个月,被征地人选择搬迁和安置。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和地租证明等其他有关文件,用于安置非住宅建筑物,将按原被征收房屋面积的90%进行,建筑结构差额的支付与非住宅建筑的建筑。
9.被拆迁的房屋与主要干道和次要干道不近,并且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有住宅并且实际从事生产和经营超过24个月的房屋,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安置住宅产权交换的方法。一次性补偿停产停业和设备搬迁费用。
1 0.交换非住宅房屋的产权时,如果该面积增加或减少,则部分面积超出或减少,并应根据市场确定价格差价格标准。
1 1.当上述7、 8项中的被征收房屋被安置时,它们的面积和超出部分的价格优惠均无法合理享受。
1 2.被征收人搬迁并重新安置时yabo亚博 ,应按照签署协议的顺序选择楼层和房间号,并在确认选择后宣布楼层和房间号。
1 3.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用途应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指示为准。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生产,经营停顿损失,由征收人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60元的标准补偿。产权调换安置的非住宅房屋,不能及时移回的,征用人应当向被征用人支付停产停业补偿金,有效期满后按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支付。 (少于半个月被计算为半个月),半个月以上被计算为1个月)。如果工业,工厂,仓库(仓库)和办公楼等被征用房屋选择异地安置方式,则根据评估报告综合确定生产损失和停业损失。
1 4.如果非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合同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并按时搬迁房屋,则奖励标准应参照项目(一)“住宅住房”在本计划的补偿和安置措施中。“补偿和安置奖励”第9条(1)至(4)应执行。
七、住房安全
1.建立最低收集保证标准。对于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总面积不足50平方米并享受最低保障政策的被征收家庭,将其安置在50平方米以进行安置或货币补偿。但是,在该城市的建筑面积内亚博体彩 ,如果同一财产所有者或两对夫妇和未成年子女拥有两栋或以上住房,并且总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将无法保证最低补偿。被征收人只能享受一次最低征收保证。
被保证的最小安置面积的被征收人,应按照实际安置面积缴纳建筑结构与底价之间的差额,不得享受土地面积的优惠增加。由于他们已经获得了超额补偿和安置,他们将不再获得原始房屋和辅助设施(包括没有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的装饰部分的补偿。被征收人认为上述补偿和安置没有到位,因此他们可能无法享受保证的补偿,而选择正常的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应当公开符合城市房屋征收安全标准的被征收人的姓名,家庭人口,房屋结构,房屋面积等基本信息,并接受社会和被征收人的监督。宣传期为7天,宣传期后如无异议,方可享受公共住房征收保障。
2.将对旧弱,病残和残疾的搬迁和安置给予适当的照顾,并优先考虑对低层住宅建筑物的搬迁和安置,并且建筑物的结构和楼层之间的差异将得到解决。正常支付;特殊情况下其他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标准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八、产权交换房屋的位置和安置基准价格
1.展示位置地址
(1)用于交换住宅房屋产权的移民地址为书香美地,江南新河广场,兴和国际住宅区,乌兰浩特新区。
(2)非住宅房屋的产权交换地址为城南区红莲花园。
2.搬迁建筑物每一层的价格表
地板
-
2层
3层
4层
5层
6层
7层
价格
-
3050
3150
3250
3350
3450
2950
(1) Shuxiangmeidi A区1号楼,单位:元
([2) Jiangnan Xinhe Plaza Building 10 Unit:Yuan
地板
-
-
3层
4层
5层
6层
7层
8层
9层
价格
-
-
2900
2950
3000
3050
3100
3150
3200
地板
10层
11层
12层
13层
14层
15层
16层
17层
-
价格
3250
3300
3350
3400
3450
3500
3550
2850
-
([3)星河国际一期5号楼和9号楼单位:元
地板
-
-
3层
4层
5层
6层
价格
-
-
3000
3050
3100
3150
地板
7层
8层
9层
10层
11层
12层
价格
3200
3250
3300
3350
3400
3200
4号楼单位:元
地板
-
-
3层
4层
5层
6层
7层
8层
价格
-
-
2900
2950
3000
3050
3100
3150
地板
9层
10层
11层
12层
13层
14层
15层
16层
价格
3200
3250
3300
3350
3400
3450
3500
3200
九、房屋补偿认证标准
1.持有“乡村和城镇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土地使用证书;
2.持有计划部门的批准程序或建设(计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书和土地使用证书;
3.长期居住在被征用地区的居民,由于历史住房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或登记,将在居民委员会签发证明并将其盖章后给予补偿(补偿标准)。 -区办公室调查并确认印章。 :从历史上看,将形成唯一的一套住房AG真人 ,并将在原始征用面积的95%处实施;对于两套或更多套,将在原始征用面积的50%至80%之间实施;其他补偿和报酬将保持不变。
4.以下建筑物或构筑物将不予赔偿,将被免费拆除:执法机构认定为急速,竖立或乱建的非法建筑物; 2层以上的非法建筑物;占用耕地的非法建筑物。
十、其他事项
1.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计划确定的合同期限内未达成赔偿协议,或者被征收人不清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报告。根据该计划做出赔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
2.自本计划发布之日起,如果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则双方应终止租赁关系;有抵押的,财产所有人应当解除抵押;如果对产权有争议,双方自行解决。由于房屋租赁市政府南侧的房子,抵押和产权纠纷,征收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3.被征收人的安置和运送必须由房屋征收部门检查并接受。被征收人不得擅自拆除有偿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有关设施。被征收人擅自拆除的,被征收人应当承担安全责任。扣除已补偿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有关设施的补偿费。
4.在征收过程中,对正常征收工作的任何不合理骚扰,阻碍或干扰,应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5.未在补偿决定中规定的补偿合同期限内未签订补偿协议,搬迁房屋的,将不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6.该计划适用于项目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突发事件需要通过被征收方之间的相互协商来解决。
7.该计划由乌兰浩特市房屋征收局解释。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3年8月10日发布
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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